人民網南昌11月13日電 (肖成) 本網從江西省公安廳獲悉,今年以來,省各級公安機關成功從孟加拉國、日本、菲律賓、智利、香港、緬甸、泰國7個國家和地區緝捕、勸返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10名。
  據瞭解,今年上半年,江西省公安經偵部門在緬甸、泰國緝捕了5名境外在逃人員,其中九江2名,萍鄉2名,宜春1名。在7月分開始的“獵狐2014”—— 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中,省各級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主動出擊,廣大經偵民警攻堅克難,專項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。至目前為止,省公安機關成功從孟加拉國、日本、菲律賓、智利、香港5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和勸返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5名,其中吉安1名、上饒1名,九江1名,南昌1名,省公安廳經偵總隊自偵案件1名。
  今年10月10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外交部聯合下發通知: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我國公安機關、人民檢察院、人民法院,或通過我駐外使領館向我公安機關、人民檢察院、人民法院自動投案,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自願回國的,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其中,積極輓回受害單位或受害人經濟損失的,可以減輕處罰;犯罪較輕的,可以免除處罰。
  江西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李健表示,將堅持緝捕與勸返並重的工作原則,全力打贏境外追逃這場硬仗,決不讓外國成為犯罪分子的“避罪天堂”,並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儘快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。
  李健還奉勸奉勸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們:“跑路”生涯並不好過,選擇“隱身”生活,隔斷親情痛苦一生,回國投案才是唯一正確選擇。據瞭解,凡是願意投案自首的,可以主動與我國駐外使領館、國內親屬、公安機關聯繫,或直接撥打江西省公安廳聯繫電話0791-87288190。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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